主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资讯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 13384140006(同微信)
  • 024-43625199 官方网站:http://www.bxxlhyxh.com/
  • service@bxxlhyxh.com
  • 辽宁省本溪明山区水塔路11栋6号
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资讯

开办全市首期“家长课堂” 平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新举措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2.01.21        浏览:617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为了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督促家长“依法带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首设“家长课堂”等举措,有效督促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案件回放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为了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督促家长“依法带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首设“家长课堂”等举措,有效督促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案件回放

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化名)趁一对一辅导功课之机,对未成年被害人慧慧(化名)实施猥亵,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在案发后很长时间内,慧慧都处于一种不愿沟通、哭闹无常的极端化情绪中,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经了解,慧慧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忙于生计,夫妻二人平时缺乏对孩子的关心和陪伴。案发前,慧慧曾跟母亲表示李某在上课时有“不规矩”行为,但母亲疏忽大意,最终导致慧慧受到了不法侵害。


让“缺位”的家庭教育回归

鉴于本案中慧慧的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以检察之カ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慧慧妈妈表示,家里人在事发后都很自责,以后即使再苦再难也会照顾好孩子,认真履行监护义务,不让坏人钻空子,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承办检察官王琳向未成年被害人父母宣读并送达“督促监护令”


“牵手”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

邀请本溪市平山区杨心语心理工作室专业心理咨询师杨娥娟老师及时介入,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开展心理疏导,引导慧慧走出心理阴影,有效缓解、减轻案件带来的心理伤害。同时,杨老师也与慧慧的父母进行了交流,就如何更好地抚慰和陪伴慧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杨老师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首设“家长课堂”

1月20日,平山区人民检察院举办首期“家长课堂”,这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本溪市检察机关举办的首期“家长课堂”。
活动中,未检检察官慧慧父母深入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全面普及家庭监护教育知识,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增强法治观念,用法律为青少年护航。

此外,聘请本溪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书记、家庭教育指导师袁明忠老师对被害家庭开展家庭教育评估。袁老师根据诊断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进一步督促、引导、帮助监护人提高亲子沟通能力。

袁老师对被害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未来、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既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又赋予了检察机关在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方面更厚重的历史使命。下一步,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准确把握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的职责任务,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转化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实践,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推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展,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文字:王琳、王思诗

照片:王寒

客服:024-43625199 官方网站:http://www.bxxlhyxh.com/
手机:13384140006(同微信)
地址:辽宁省本溪明山区水塔路11栋6号
辽ICP备20006916号-1    技术支持:逐日科技   
  • 关注我们
  • 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